2009年7月26日 星期日

七月十五日更新

十二日至十四日出外公幹,沒有上新屋巡查,立刻出事。管理處發信說下層投訴天花漏水。原來是工人拆喉時不小心漏水。但裝修公司完全沒有通知,要等我收信才 知出事。唯有再三告誡裝修公司,有時一定要通知,不要等我收信才知出事。食水喉也基本駁好,但判頭說要「谷水」測試有沒有漏,所以要再等幾天。到下星期一 泥水和電工師父便進場,我們亦要開始選瓷磚。

2009年7月7日 星期二

七月七日更新

今日工人搭了棚,並開始水管鋪設工作。幸好有在場,才可以阻止他們在牆外直接改食水喉位置。因為大廈現在管這些事管得很嚴,要是鑿了外牆要改回原位可真煩。但現在屎渠位仍然要改,因為坐廁位置更改,師父說如果在原喉位出很易塞。

另外電熱水爐的位置也要研究。原設計是在企缸旁,但熱水爐較寬,可能要改窄企缸,不然可能會頂著防水幕開關。現在改為在坐廁上。又有可能會在如廁後撞到熱水爐。最後要「真人表演」,模擬如廁坐下起身的動作會否撞到熱水爐(那些椅派用場了!),結果應該沒有問題。不過坐廁位置和熱水爐安裝都要極為準確,否則便會前功盡廢。

今日亦盡於發現電話綫的位置是埋在分隔廳和廁所的牆。現在要想辦法把它重新導向到電視位。

2009年7月5日 星期日

七月六日更新

工人開始鑿牆,為嵌入電插座作預備,大致沒有問題。由於拆了廚房牆作開放式廚房,所以廚房牆內的電線、電插座和鐵管還在,要改日清拆。

塔主曾忠告小弟不要用裝修公司做傢俬,因為到底他們也會外判,沒有心機跟。所以又再和家人討論還現成宜家傢俬,或找訂造傢俬的問題。但逛了半天宜家傢俬店,一張几半塊桌市也沒買到,顯然還是浪費時間。不能達成共識,主要原因是大家對「用盡空間」這概念有根本差異。我認為七呎八左右高的櫃已相當不錯,但有人堅持要做到「頂頂」才算數。如果堅持要九呎高的櫃,那最好不要到宜家了。

在我看來,裝修出現很多無謂的爭論和在不適當的時候討論不適當的問題。例如在不對著色盤的情況下談配色;或者在屋內滿目瘡痍、連水泥也未平整時,便已討論要用甚麼窗簾。我的感覺好像回到從前做公關的日子。對方不自己動手,只希望你提完意見後方便反對。「我不知道自己要甚麼,但我知道甚麼是不喜歡的。」

搬走的三張椅回拿回來,那裡的工人希望我介紹工作給他,說不想拿政府錢(綜援)。我當然明白。老實說,如果手藝好,那當然是會再介紹給其他人的。

2009年6月29日 星期一

六月三十號更新

上星期二、三做了拆廚房牆和改煤氣喉的工作。催促了裝修公司幾次,星期一終於有水電圖。(其實只是電圖,水管沒有顯示。)當晚即時和裝修公司反映修改及問題,希望過幾天會有修正水電圖。

昨天開始也開始了剷灰的工作。工人要在牆一身先髹一層Retarder,令牆身油漆變軟,才方便剷下來再髹新油。

工人第一天擅自拿走了我為工人準備的幾張椅,已告誡他們及裝修公司負責人 明天務必拿回來。

2009年6月18日 星期四

6月18進度

工人繼續清拆工作和移走廢料。去時貨車已在樓下。分隔書房和睡房的牆、分隔廁所和主廳的牆、坐廁、廁所地磚及牆磚、原身走廊櫃、走廊儲物閣等已拆,連接廁所與儲物閣的一部份實心牆亦拆走。已再次吩咐工人保留三張椅、電熱水爐及日立冷氣。

判頭下午告知,如拆走廚房與偏廳牆做開放式廚房,煤氣公司收取改喉費用4,500元,雖然並不便宜,但計算因而少安裝兩扇門(廚房門與分隔廳房的門)和重造儲物閣的價錢,其實所差無幾,所以決定改裝。

判頭指在一兩天內會提供立體圖則,及包括開放式廚房工序之更新報價。

2009年6月17日 星期三

裝修日誌--進度至六月十七日中午

10號簽約後、星期六管理處申請裝修,交了3,000元按金,申請了證後,星期一便開始工作。

第一天(15號)沒有進展,第二天(16號)主要是判頭上門視察,由我交三張裝修證給林姓判頭,討論煤氣喉問題,標示要拆的結構。

第三天(17號)判頭來電指電力公司要截電錶,當日已完成手續過戶。今天正式有一名工人開工,拆地板、磚、門及門框、兩個入牆櫃、地腳線等。判頭沒有清楚標示拆牆與拆磚分別,全部只寫一個’拆’字。如果不是我在,清拆工人幾乎連分隔廚房和廁所的牆也拆掉。在我上午走時尚未拆的還有分隔書房和睡房的牆、分隔廁所和主廳的牆、坐廁、廁所地磚及牆磚、原身走廊櫃、走廊儲物閣。要保留的冷氣機及電熱水爐亦尚在原位。

另外,我指示清拆工人不要清拆廚房地台和分隔廚房和偏廳的牆,因未肯定煤氣喉走向及改喉造價。與判頭在第四天(18號)商討。判頭聲稱已相約煤氣公司人員在同日出現。